为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“三农”工作,202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《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》。这是新世纪以来指导“三农”工作的第20个中央一号文件。
文件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“三农”工作的全面领导,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坚持城乡融合发展,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、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,加快建设农业强国,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,要点如下:
一、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
1、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.3万亿斤以上,开展吨粮田创建,支持开展小麦“一喷三防”,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。
2、推动南方发展多熟制粮食生产,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再生稻。
3、推进大豆、玉米带状复合种植,支持东北、黄淮海地区开展粮豆轮作,开发利用盐碱地种植大豆。
4、统筹油菜综合性扶持措施,推行稻油轮作,开发利用冬闲田种植油菜。
5、加强化肥等农资生产、储运调控,做好重要农产品调整。
二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
1、加大撂慌耕地利用力度,推动盐碱耕地开发利用。
2、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年度任务;探索科学利用戈壁、沙漠等发展设施农业。
三、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
1、加快减肥增效技术推广应用,推进水肥一体化、有机肥类绿色肥料发展。
2、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,推进智慧农业发展。
3、加紧研发大型智能农机装备、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和园艺机械。
附件: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