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“第五十五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、排放方式、排放浓度和总量、超标排放情况,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,接受社会监督。”现将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固体废物产生、贮存、处置信息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将意见反馈至心连心公司环保督察处。联系电话:0373-5592888-8686,邮箱:xlxhbc@126.com。
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四日